【扫黑除恶中央督导在河北】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
近日,省交通运输厅印发《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方案》提出,持续深入查找涉黑涉恶问题及其“保护伞”,有黑扫黑、有恶除恶、有乱治乱,加强行业监管,堵塞管理漏洞,不断提升平安建设的科学化、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,打造更高质量的“平安交通”,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方案明确了八个重点整治领域
一是工程建设领域。重点整治通过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,垄断工程施工、材料供应、运输服务;在征地拆迁中煽动闹事,“三抢”行为(抢种、抢建、抢栽);非法采矿讹诈压覆矿产补偿费用,扰乱管理秩序,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行为。
二是公路运营领域。重点整治有预谋、有组织、有计划地通过倒卡、制造使用伪卡、套用车牌,破坏交通安全设施,引导车辆中途下路,冲卡、闯口、搓磅、跳磅,伪装绿通车辆、集装箱车辆、救护车等方式实施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;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通过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,垄断餐饮、超市、汽修等服务,排除市场竞争、脱离监督管理,扰乱社会秩序、侵害人民群众利益;在高速公路服务区、收费站等车辆集中区域,实施“两抢一盗”(抢劫、抢夺、盗窃)、敲诈勒索、兜售管制物品等行为。
三是公路治超领域。重点整治“车托”带车、冲闯公路治超站点、暴力抗法、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行为。
四是道路运输领域。重点整治在运输场站垄断客源货源、强买强卖、收保护费等行为。
五是城市客运领域。重点整治“黑车”非法从事出租车经营行为。
六是港口生产领域。重点整治通过港口为船舶提供服务的船代、货代、理货、船舶废弃物收集等第三方市场的欺行霸市行为。
七是地方铁路领域。重点整治偷盗地方铁路线路设施,侵占铁路线路保护区等行为。
八是其他领域。重点整治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,充当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等行为。
来源:河北新闻联播、河北日报
编辑:海坡
主编:晓明
监制:朱湘鹤、刘新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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